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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1:56:28
是的。申领是有期限规定的。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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