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21:56:27
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拿到离职证明、失业保险缴纳单,那么就可以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失业人员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就失业证》、身份证、《失业人员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和《失业保险申领资格确认通知》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视为无效证件。《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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