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9:23:26
该文件规定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行为应被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记录和处理方式。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遇到有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办理的情况时,应记录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纪检监察部门接到报告并审核认定为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行为后,应按程序报告、移交有权管辖的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本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有权管辖的,可以直接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通报办案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并给予违法干预办。法律分析;公安部最近发布了一份名为《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旨在给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划定一条“红线”。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应按照规定予以记录,违法干预办案的,将一律通报;违法干预办案造成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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