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8:59:09
一、刑事赔偿的免责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2.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二、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的免责范围 1.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 2.错误的先予执行与财产保全 但如果人民法院在先予执行、财产保全过程中违法造成财产损失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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