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8:48:03
法律分析:教师收受家长红包,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如果调查事实充分确凿,那么涉事老师会被上级教育部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罚款,停课,严重的情况甚至可能会被开除。公办教师累计收受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认定为受贿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教师不在国家工作人员范围之列,首先主体资格不具备。所以老师收礼一般是构成不了刑法上的受贿罪的,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一般会受到行政上的处分。国家机关派往学校作为老师或领导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教师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共犯就有犯受贿罪的可能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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