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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8:02:54
法律解析。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可以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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