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7:56:32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有先后的履行顺序。3、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一、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包括哪些。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一、概念不同。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二、构成要件不同。(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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