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8:21:08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3、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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