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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8:18:54
拖欠抚养费起诉主体有哪些规定。【案情】;平某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子刘甲。2016年6月,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儿子刘甲与平某共同生活,刘某每月支付1200元生活费给平某,给付方式为每月1号。2016年12月,平某以原告名义向本院主张要求刘某从2016年7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儿子。【分歧】;对本案原告的主体资格有以下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平某并非本案适格的原告,有权作为抚养费支付的原告应为平某与刘某的儿子刘甲。第二种意见认为:平某是本案适格的原告,有权要求刘某支付抚养费,理由是在双方协议离婚后的至起诉日,均是平某一人抚养儿子,并已实际花去抚养费,故本案中抚养费的主张主体已转移给了平某。【管析】;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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