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9:29:42
法律分析:并没有特定的顺序,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或关系人都可以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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