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9:40:24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一、惩罚性赔偿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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