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9:40:34
法律分析:拒绝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二条 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可以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第四十三条 档案主管部门根据违法线索进行检查时,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检查有关库房、设施、设备,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记录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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