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4:37:14
法律分析。爆炸危险区域根据爆炸性混合物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划分的不同级别的危险区域.中国规定正常运行时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为0区、止常运行时锁计周期性出现或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为1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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