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4:35:56
抽象危险犯有放火罪,盗窃支罪,爆炸物品罪、炸物品罪。放火罪属于具体的危险犯,只有根据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火力大小、与可燃物距离地远近等),客观地认定使对象物燃烧的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才能成立放火罪;盗窃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抽象的危险犯,根据一般社会生活经验,认定窃取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就已经成立盗窃支、弹药、爆炸物罪。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的对称。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如盗窃支罪,立法者认为盗窃支的行为具有抽象危险,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只要实施盗窃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要求支被盗后足以造成现实具体的危险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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