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4:39:42
父母与子女共有财产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的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出现家庭共有财产的纠纷时,应对家庭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完全区分开,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是家庭共有财产的成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拒绝采纳。没有经过家庭共有财产的成员的同意,私自利用该资产,做交易买卖的合同证件,均为无效合同。对家庭共有财产持有异议的,并且发生争执的,通过行政机关处理此事,严格管理。【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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