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0:39:43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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