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0:18:47
申请行政投诉的,行政机关的答复不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不有提起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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