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0:11:05
事业单位职工请病假工资计算如下: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连续工龄满三十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五发给。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二十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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