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9:59:34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指对严重失信的主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具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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