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9:59:2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纳入期限为两年。然而,如果被执行人采取暴力手段妨碍或抗拒执行,并且情节严重,可以适当延长一至三年。此外,如果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有权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法律分析;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期限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如果被执行人用暴力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可以适当延长一至三年。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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