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0:01:51
法律分析。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必须发言,但既然被邀请列席了,应当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者建议,否则失去了列席的意义。法律依据。《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分为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第三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党总支也可采取支部或总支大会的形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总支大会分别由党小组长、支部书记、总支书记召集或主持。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包括: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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