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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0:02:23
失信人员有的限制如下: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3、购买非经营必需车斗悔辆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三条第一款。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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