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2:00:08
公民死亡登记程序及所需证明文件的概述。根据不同情况,可凭居委会或卫生站出具的证明、医院的死亡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办理死亡登记。对于暂住地死亡的公民,需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如有可疑情节或来历不明的死亡,应联系有关部门处理并登记备查。办理死亡注销手续时,需缴销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单身独户)。法律分析;1、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2、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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