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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2:46:31
换押手续主要就是换押证,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一联送达看守所,其余各联随案移送。接收机关接收案件后,填写《换押证》,加盖公章后送达看守所。对于办案机关未改变,但是羁押期限发生变化的,办案机关应当在原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前,填写《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其中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不计算羁押期限,或者因精神病鉴定停止计算羁押期限,以及恢复计算羁押期限的,办案机关应当在该情形出现或者消失后3日内,将《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一、换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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