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2:52:53
法律分析: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3、尚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还应提供《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5、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之一〕。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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