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2:57:47
1、生育保险待遇经大连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审核确认后,生育职工于次月1日至25日到大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领卡。2、领取银行卡,生育职工续提供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另:如果是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3、若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次月1日至25日)内没有领取银行卡,请携带上述证件在下一个月的11日至12日(节假日顺延)到大连市医保中心财务部生育保险出纳窗口领取。逾期不领,大连市医保中心将对银行卡进行销户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