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8:56:39
对于东莞市二孩新的内容。一、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二、可再生育一胎情况。1、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2、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3、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注: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