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8:55:18
法律分析。突然起身钻进货车车底的行为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极大可能性。陈某明知自己钻车底的行为会造成自己生命权的损害,同时也会妨碍道路交通安全。仍然放任甚至主动追求此次交通事故损害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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