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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8:02:44
法律解析。(1)就医原则一档参保人: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二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在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三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2)普通门诊待遇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康中心的基本医疗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三挡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3)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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