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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7:39:18
法律分析:不需要再交钱了,不过,债权人当初申请财产保全时,其中的申请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双方需要协商处理。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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