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7:58:53
一、建筑工地不戴安全帽的处理。1、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进场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及无企业司徽标志的安全帽,每人一次罚款100元,对于多次提醒(或罚款)无效的工人,班组必须把该工人清理出场。《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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