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9:10:07
法律分析。下设警令部、政治部、纪委、审计科、装财科、法制科、控申科、通信科、警卫科、出入境管理科、科技科、指挥中心、督察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警支队、监管支队、禁毒支队、网络监察支队、巡特警支队、交警支队、高速交警支队、支队等30多个机关中层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一条 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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