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9:09:42
1、《民诉法》第九十三条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2、《民诉法》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涉外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三条人民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同意其撤回申请的。4、人民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的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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