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8:30:04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划分依据交通事故对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对财产造成的损失程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一级的受害者一般是: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或者是各种活动均受到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的表现是: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等。三级伤残的表现是: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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