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9:20:52
法律分析:大致流程如下所示:一、女职工怀孕后,持户口簿到事处所在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怀孕三个月时,持《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妇幼保健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报销157元检查费;三、4-10个月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选一家作为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定点医院,生产前在该定点医院持《孕产妇保健手册》报销社保范围内375元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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