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0:44:50
法律分析。答:在交通事故中,发生前后两次碰撞,造成同一损害后果。交警部门并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出具了同一案号的两份关联事故证明,属于存在竞合(累计)因果关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特殊情形,应作为一次事故处理,先由前后两次碰撞平均承担责任,再依据两次碰撞阶段中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