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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0:43:21
招标单位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保证金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中标后应及时退还。如不退还构成违约,可向法院起诉。起诉需满足条件: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法律分析;招标单位毫无理由不退投标保证金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于投标保证金不退怎么办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果开标后,投标人未中标的,应该及时退还招标保证金,如果不退还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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