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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0:07:54
法律分析:看手续是否办齐。按照《环保法》的规定,建设养猪场之前,首先要到农业局畜牧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农委进行养殖备案;并且需要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申请养猪场环评;具体规定为:规模在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同时养猪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建设果园、菜园、草场、养猪场涉及哪些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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