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9:46:17
法律分析。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安置点是在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人民政府建立的,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的地点。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十八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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