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0:25:19
法律分析。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有权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即客体不担心其正常状态受到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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