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0:20:35
物权的排他效力的理解。所谓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其特征包括直接支配性、排他性和优先性。物权的优先效力分为两种:一是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二是物权和债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判断以成立在先,权利在先为原则,以定限物权优于所有权,法定物权优于约定物权为例外。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已成立的物权排除互不相容的物权再行成立。物权的排他效力的表现形式。(一)同一标的物上,不存在多个所有权,也不容许存在内容相同、时空位置相同的占有权。(二)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的物权,在各自的范围内独立自主,任一物权不受其他物权的不当干预和不当拒绝,能排除其他物权侵入自己的权利范围。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