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5:07:30
法律分析。(一)本人申请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三)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徇私舞弊,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七条 人民陪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所在基层人民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查证属实的,由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一)本人因正当理由申请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二)具有本法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四)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徇私舞弊,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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