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4:18:47
1、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需要收集证据的,交警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一式两份清单,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2、对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鉴定应当约定期限,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上一级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3、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该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需要鉴定检验的在鉴定结论确定起五日内制作。一、人伤交通事故一定扣车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有权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向事故车辆所有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但交警无权扣留身份证、户口本及车上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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