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5:33:05
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地方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意见》设定了重特大交通事故追责制度,强化了责任。根据《意见》,一年发生3起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省级须做书面检查。特别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意见》制定了追责约谈书面检查三级惩戒制度。规定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地及相关部门将面临行政追责;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约谈地方和部门负责人;如果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那么省级要向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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