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5:26:07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度纳50元。2、超过版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