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5:37:18
离婚起诉不必须在男方所在地。一方起诉离婚时,通常应在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以向经常居住地起诉。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因此,女方作为原告在男方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离婚。此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也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的管辖原则。1、原告住所地原则:离婚案件可以在原告的住所地提起。2、被告住所地原则:也可以在被告的住所地提起。3、共同住所地原则:如果双方有共同住所地,可以在该地提起。4、实际居住地原则:对于没有固定住所的当事人,可以在其实际居住地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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