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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4:14:26
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一般以公正、有威信的亲友担任为宜。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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