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6:36:47
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不同,处理的期限也不相同。具体各阶段的时间如下: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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