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6:08:30
不一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其中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正式获准废止。2016年最高人民、最高人民、、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简称《新残标》),《新残标》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大部分内容一致,但有细微差异。两项标准同时存在,易导致人身损耗鉴定工作混乱,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建议废止该标准。目前阶段,《新残标》尚不适用于职工工伤的伤残评定(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不包括在本次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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