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4:27:23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开庭一般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也就是说判决书在三个月内下达。有下列情形的,在上述基础上还可以延长三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能被判处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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